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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入了解:基金是怎麽回事

一、基金是怎麽來的

1.基金的產生和發展

19世紀60年代,隨著第一次工業革命的成功,英國成為全球最富裕的國家,它的工業總產值占世界工業產值的1/3以上,國際貿易額占世界貿易額的25%。由於國內資金積累過多,投資成本日漸升高,於是,許多商人便將私人財產和資金紛紛轉移到勞動力價格低廉的海外市場進行投資,以謀求資本的最大增值。但由於投資者缺乏國際投資知識,對海外的投資環境缺乏應有的了解,加上地域限製和語言不通,無力自行管理。在經曆了投資失敗、被欺詐等慘痛教訓之後,人們便萌發了集合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委托專人經營和管理的想法,並得到了英國政府的支持。因此,1868年英國成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Foreignand Colonial Gov—emment Trust)”公開向社會個人發售認股憑證,這是公認的設立最早的投資基金。該基金設立的宗旨是:“運用基金達到寓與大投資者一樣享受海外投資收益的目的。”它在英國《泰晤士報》刊登招股說明書,公開向社會個人發售認股憑證,以分散投資於國外殖民地的公司債為主;其投資地區,遠及南北美洲、中東、東南亞和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國,投資總額48萬英鎊。該基金與股票類似,不能退股,亦不能將基金單位兌現,認購者的權益僅限於分紅和派息兩項。但由於它能夠通過多元化投資分散風險而受到投資者的歡迎。因此,它的設立標誌著證券投資基金開始起步。

早期的基金多為提供半固定收益的契約型投資信托。由於原始的基金投資業務大多限於當時市場上各種有利可圖的有價證券上,因而證券投資信托成為基金業務的基礎和投資對象。1873年,英國的投資信托先驅人物羅伯特·富來明(Robert Fleming)開辦了“蘇格蘭美洲信托(Scot—tish Amer4can Trust)”,專門辦理美洲新大陸的鐵路投資,聘請專門的管理人對基金進行專門管理,投資信托成為了一種專門的贏利業務。到1890年,英國營運的投資信托基金達101家,這些基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他們都采取對外證券投資方式,並以公債為投資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