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鍵的少數:任正非說幹部培養

§華為公司幹部任職資格管理製度(暫行規定)

公司各部門:

幹部任職資格屬任職資格係統中的管理類任職資格。幹部任職資格管理的目標是推動各級幹部不斷地提高自己崗位上的實際工作能力,以適應管理工作和公司發展的需要。它是公司推進管理工作規範化、管理者職業化,從而提高工作績效的重要手段。

一、幹部任職資格管理的目的

1.促進管理者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改進管理行為,提高工作績效。

2.培養高素質的職業經理隊伍,以便滿足公司高速發展的需要。

3.通過認證麵談發現管理工作中的問題,上下級共同分析研討解決。

4.為晉升、薪酬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據。

二、幹部任職資格衡量要求

基本條件是員工承擔某項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行為即工作過程中的表現是員工取得工作績效的基礎,也是不斷改進的重點;工作績效是員工能力的最終體現。

1.品德要求

誠實正直:在與自己堅信的人生信條及價值觀相衝突矛盾時仍能堅持公司原則,言行一致。

廉潔奉公:一切遵從公司的規章製度,不因私利/私欲影響自己所從事的工作。

2.素質要求

業務:係統思維,收集與消化信息,組織成就導向,自信與自律。

管理:獻身精神,組織意識,領導能力,監控能力,前瞻性。

協調:原則性與靈活性,人際理解關係建立,合作精神,影響能力,360度服務精神。

改進:培養人才,自我批判。

3.行為標準

幹部任職資格行為標準是指在管理工作領域工作活動的成功行為,針對公司高、中、基層的管理者建立相應的行為標準,分為三、四、五級標準,每一級可適應多個崗位。

4.經驗要求

三級管理者:

●3年以上該專業/技術工作基層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