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岩這一番很富哲理的議論,其實可以看作是他自己對於物我關係認識的一種總結。胡雪岩說自己雖然做生意,都要超然物外,從來沒被錢眼“卡”住過,也確實是不為物所役。對他來說,做生意賺錢的樂趣,其實不在錢上,而是在賺錢的過程上。而對錢本身,許多時候他倒似乎是一文不當二文的。他自己就說過,他有了錢決不是糊在牆上看看過癮,而是要用出去。他最大的樂趣就是看到一個人被錢難倒了,自己從口袋裏掏出一把來遞過去:“拿去!夠不夠?”
正是這樣一個沒有鑽進錢眼裏的人,賺到了數不清的金錢。
從某種意義上說,人與物的關係,實在是千百年來最讓人類困擾的問題之一。一方麵,人類實在離不開外物,譬如被人看作身外之物的錢財,對於現代人來說就幾乎是不可或缺的,不信你可以出趟門試試,不說你沒錢得受寒凍,得餓肚皮,最起碼你會寸步難行,比如你要坐車就得買票,如果遇上一個很“原則”的售票員,即使少了一分錢,你也別想坐上車。所以,外物並不是我們可以隨意地要和不要的,人必須憑借外物才能生存。但另一方麵,人又確實不能為物所役,譬如錢是人造的,錢是人賺的,錢是人用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得之正道,所得便可喜,用之正道,錢財便助人成就好事。假若做了守財奴,一個小錢也看得如性命,甚至為了錢財忘了義理,為一得一失不惜毀了容顏丟掉性命,那也就是為物所役,人也就成了不是人的什麽東西,那也真就“倒不如無此一物”了。所以,我們的曆代先哲都諄諄告誡我們可以留意於物,但不能留連於物,更不能為物所役。
這一物我關係的準則,對任何一個優秀的商人都是適用的。
自然,在商言商,這是商界通行的一條規則。言商即是言利,也就是言錢。因此,言利言錢,大約可以作為所有商人的一個共性特征。從這個層次上看,商人自有自己的價值標準,優秀的商人也是最能體會錢財的作用,最善於“在錢眼裏翻跟鬥”的。商人的日常事務,就是去思謀如何賺錢,而且是如何大筆地賺錢,因此,商人也應該比一般人更喜歡錢。胡雪岩就明確地告訴別人,“我喜歡錢多”,而且是“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