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在他的老婆麵前就是一座山,一根頂梁柱,他有責任、有義務去保護、愛護他的女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甚至動手傷害自己的女人,那他就不配做一個男人。無論出於什麽原因,在女人身上施加暴力的男人是最沒出息的。
所以,如果女人的生活中有這樣的男人,千萬不要保持沉默,對他抱有任何幻想,應盡早脫離苦海。但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太多的女人出於種種原因,受了傷害卻把眼淚悄悄地咽在肚子裏。
劉麗是從山西來津當保姆謀生的,後來開了一間養老院。2003年9月,劉麗經人介紹認識了張某並很快結婚。蜜月裏,張某對劉麗還算體貼,可婚後兩個月,張某猜忌的本性就逐漸顯露出來。第一次,張某懷疑劉麗與20多歲的小夥子劉某發生關係,抓住劉麗的頭狠命往牆上撞,並不停蹬踏其腹部,導致劉麗的左眼青腫,視力模糊;第二次,張某無故打人,劉麗上前阻止,又被他打得頭破血流,兩肋疼痛。劉麗提出離婚,但被張某的妹妹和鄰居勸下了。
此後,張某更加猖狂,“破鞋”“窯姐”常掛在嘴邊,並時常檢查劉麗的**,隻要他覺得有異樣就說劉麗和別人發生關係,不分青紅皂白就是一頓毒打。2004年9月初,張某再次誣陷劉麗和別人有染,用手猛摳劉麗的下體,致使其下體流血不止,還揚言要拿刀剁了劉麗,劉麗不得已從家裏逃了出來。
事發後她向媒體求助,好心人為她找到了律師,無償為她提供法律援助。劉麗終於勇敢地向法院起訴離婚,在劉麗的堅持和不懈努力下,張某終於同意離婚。2005年年底,劉麗在婦聯的介紹下再次走進婚姻的殿堂,如今夫妻兩人共同創業,過著幸福的生活。
說起當年的那段經曆,劉麗感慨萬千,她說:“在表麵看似和諧的家庭中,不知道有多少像我當初一樣的婦女忍受著家庭暴力,可她們礙於麵子和孩子,不敢去反抗,有苦隻能往肚子裏咽。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曆告訴她們,勇敢地反抗,才能獲得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