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合法、有大錢可賺、大家爭破頭的生意送到你麵前來,你做不做?絕大多數人恐怕毫不猶豫:拿下。當李嘉誠認為當這樣一樁生意與他心中的義有衝突時,他的選擇隻有兩個字:放棄。
李嘉誠在與汕大師生談及經營戰略時說:“在一個商業社會,錢當然是賺得越多越好,假使有一項賺錢的事業,非常非常吸引人,前景好得不得了,法律也準許,這個事業可以做。但是就算這樣的事業,如果帶有疑問在我心裏,我情願犧牲。有個國家的prime minister給了我一個賭場的牌照,這是配合它整個旅遊區的牌照。我公司的經理知道我不喜歡賭場的事,就提了一個建議,說這個是無本生意,又肯定有錢賺,可以先將這個牌照租給其他外國人經營,租金1.5億美金。我看過後馬上寫了‘放棄’二字,絕對不可以經營這個事。”
“還有軍火,有人勸我:這不是槍,這是一個新的武器。大概隻有這麽大吧(比劃),但是放在這裏的話,1平方公裏內所有的compiter都動不了了,這最新的我也不要。這個國家的prime minister到香港來,他說:‘整隊兵跟著我向我要牌照,我給你,因為你有發展在這裏,你為什麽不要?’我的經營理念是:可以賺的錢應該賺,不過要合法合理。可以賺足last penny,可以想辦法賺到最後一分錢,但是不能傷天害理。”
李嘉誠談及的賭場牌照的事情是這樣的:李嘉誠在巴拿馬國投資,擁有集裝箱碼頭、飛機場、旅館、高爾夫球場以及大片土地,成為當地最大的海外投資商,巴拿馬政府為表示感謝,拿出很多商人求之不得,一定可以賺大錢的賭場牌照,作為酬謝的禮物。麵對送上門的錢財,李嘉誠卻婉言謝絕,他說:“我對自己有個約束,並非所有賺錢的生意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