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要學會與人合作,在合作中共同發展,這樣才能形成強強聯合。也就是說,合作是經商必不可少的手段,除非你不想做大做出品牌。但合作之難又是顯而易見的,這要牽扯到利潤的分成。因此真正的合作要建立於誠信的基礎之上,為雙方的共同利益而謀劃。
李嘉誠的合作之道令人讚賞,充分體現了他的經營理念——“善於合作,壯大自己的實力”。
精通合作法,乃是智人所為。李嘉誠在這方麵的經驗值得任何生意人學習。
李業廣是“胡關李羅”律師行合夥人之一。李業廣持有英聯邦的會計師執照,是個“兩棲”專業人士,在業界聲譽甚隆。人們稱李業廣是李嘉誠的“禦用律師”。李嘉誠說:“不好這麽講,李業廣先生可是行內的頂尖人物,我可沒這個本事獨包下他。”
李嘉誠說的是實話,李業廣身兼香港20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這些公司市值總和相當全港上市公司總額的1/4強;另外,李業廣還是許多富豪的不支幹薪的高參。李業廣不是那種見錢眼開、有酬(金)必應之士,一般的大亨還請他不到。長江上市,李業廣便是首屆董事會董事;長江擴張之後,李業廣是長實全係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就此一點,足見兩李的關係非同尋常。
李嘉誠是個徹底的務實派,他決不會拉大旗做虎皮,虛張聲勢。李嘉誠在商界的名氣較李業廣大。在香港商界,拉名人任董事是人們常用之術,但李嘉誠並非這樣,他敬重的是李業廣的博識韜略。長實不少擴張計劃,是兩李“合謀”的傑作。
李業廣甘處幕後,保持低調。1991年,李業廣一飛衝天——出任香港證券聯合交易所董事局主席。在他之前,任聯交所主席的有:金銀會創始人胡漢輝,股壇教父李福兆,恒生銀行卸任主席利國偉等,個個都是香港商界風雲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