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大市而行,人退我進,人棄我取,是李嘉誠投資的訣竅之一。低穀過後是高峰,在低潮期以低價入市,而後在高峰期再以高價脫手,這是李嘉誠積累財富屢戰屢勝的招數。在香港,市場人士往往把李嘉誠入市作為大市反彈的信號和標誌。李氏就是用這種逆市投資理念,屢創投資經典個案。
20世紀80年代中期,中英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之際,香港資本市場受英資出走影響,為悲觀情緒所籠罩。當時,英資“置地”集團急於出售“港燈”,李嘉誠在1985年1月果斷出手,收購“港燈”34%的股權。6個月後,趁“港燈”股價回升,他出售10%股份,成功套現,淨賺21.8億港元!
在此之前的1983年,李嘉誠通過“和黃”斥資收購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當時該公司日虧500萬港元。10年後,該公司成為“長和係”中的一個“金手指”,日賺1500萬港元,並成功在加拿大上市。市場人士估計,如果“和黃”成功出售所持股份,至少能獲利60億港元,再次寫下投資成功的經典個案。
在李嘉誠做生意的過程中,以獨到的投資眼光和入市時機的把握大獲成功的投資案例不勝枚舉。
但是,人們很少能注意到的,在這一係列輝煌和全球華人首富的光環背後,李嘉誠慎之又慎的投資退出戰略。縮回的拳頭才能更有力地出擊,為實現投資的良性循環,一個企業應對投資項目定期進行分析、排序,慎重布置投資退出。一般企業在投資時僅考慮日後如何經營,卻很少考慮怎樣在適當的條件下將投資兌現,更少想過如何收拾虧損殘局。所謂投資退出戰略就是,投資時就要考慮退出,投資退出並不限於項目虧損時的迫不得已,更應是主動的發展戰略,在恰當的時候以退為進!
李氏本人也奉“未購先想賣”為圭皋。馬世民曾對《財富》記者說過:“李嘉誠是一位最純粹的投資家,是一位買進東西最終要把它賣出去的投資家。”李氏本人說:“當我購入一件東西,會做最壞的打算,這是我在交易前做的99%的事情,隻有1%的時間,是想會賺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