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李嘉誠中國式管理

§買一定要為賣服務

買“橙”與賣“橙”是李嘉誠平生最得意,也是獲利最大的一宗投資進退個案。所謂“橙”,是英文Orange的中譯,是指一家英國移動電話公司。1999年10月,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公司將其擁有的Orange公司44.81%的股權賣給德國的電信巨頭Mannesmann公司,成為香港最具有轟動效應的財經新聞,也成為全球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

早在1996年,和黃集團投資84億港元組建了Orange移動電話公司,加上其他移動電話業務,和黃公司建立了強大的移動通訊王國。1999年移動通訊業務炙手可熱之際,和黃撤出了Orange的投資。在這一交易中,和黃連同所獲票據及Mannesmann約10%的股權,不僅賺得1130億港元的利潤,而且成為Mannesmann單一最大股東,同時也成為歐洲最大的G**電訊經營商。

眼光超前是李嘉誠能逆市而進的一大法寶。早在20世紀80年代,李嘉誠就認識到了科技的力量,並悄悄著手在歐洲、美洲、亞洲乃至非洲構建自己的“通信王國”。1989年,他開始在英國投資電信業,但幾年下來贏利不佳。由於長期處於虧損狀態,受到海內外證券業的不斷批評。甚至有人認為和黃在英國的這項業務到20世紀末都不會有收獲。李嘉誠憑著對未來趨勢的正確分析與把握,堅持不放棄。在市場普遍對該項業務不看好的時候,他曾經親自出麵澄清市場上的傳言,表示將繼續支持在英國的電訊業務。1993年,李嘉誠購入英國移動電話公司Rabbit並易名為Orange(橙子),開始艱難的經營。1996年4月,Orange在英國上市,隨即成為金融時報指數一百的成分股,打破最短日期成為成分股的紀錄,同時也為和黃帶來41億港元的特殊盈利,並已收回種“橙”的全部投資。到1997年,Orange的英國客戶突破了100萬,成為英國第三大移動電話商。1998年2月,和黃出售4.3%的Orange股份,套現53億港元;1999年10月初,海外媒體率先透露德國工業界巨頭曼內斯曼正在洽購和黃旗下的電訊公司Orange的消息,最後由李嘉誠以和黃主席身份舉行的記者會上得到證實。和黃宣布同意對方有條件收購其所持有44.8%的Orange股份,涉資1130億港元(146億美元),以現金、票據及曼內斯曼股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