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寶貴的是什麽?對此,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認為是生命;有人認為是愛情;有人認為是人格;有人則認為是尊嚴……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此其中,“惜命”的人一定會占據絕對大的比例。說得俗氣一點就是,命都沒了,其他的不都是浮雲嗎?
再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有人要你去“送死”,你會答應嗎?答案很明顯,排除極個別情況,正常人都不會這樣犯傻。反過來,如果要你說服別人去“送死”,你認為自己能夠做到嗎?相信答案依然是否定的——這簡直比登天還難!但事實上,有人真的僅憑一席話,就能令人心甘情願地去“送死”。
“二戰”期間,美國因參戰急需增加兵力,但多數美國青年慣於安逸,擔心性命有失,拒絕響應政府號召。為此,俄亥俄州地方行政長官已被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當眾痛訓了5次。
他為自己辯解說:“我已經想盡一切辦法,說得口幹舌燥,但那些懦弱的青年就是不肯應征!”正當他焦頭爛額之際,有人向他介紹了一位出色的心理學家。
這位心理學家略作準備,便信心十足地來到募兵現場。他先是沉默了5分鍾,然後用渾厚的男中音對台下嘈雜的青年說道:
“親愛的孩子們,我與你們一樣,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
青年們見他頗有學者之風,說話又中肯,便逐漸安靜下來。
“是的,熱愛生命是無罪的,因為,我們每個人隻有一次生命。憑良心說,我同樣反對戰爭、害怕死亡,如果要我去前線,我也會與大家一樣,希望能夠逃避這項命令。但是,我也存在另外一種僥幸心理——假如我服兵役,可能隻有一半的概率會上前線作戰,因為也有可能會留在後方;即使上了前線,我作戰的可能性同樣也隻有一半,因為或許我會成為某長官的左右手,因而留在安全地區;萬一我不幸必須扛起槍,受傷的可能性仍然隻有一半;即使不幸掛彩,如隻是輕傷也不至於受到死神的召喚,因此,我實在沒有擔憂的理由;如果是重傷,或許在醫生的幫助下我依然能夠保住性命;就算真的運氣不好,我不幸為國捐軀,親人和朋友也將替我感到驕傲,我的父母不但會受頒一枚最高勳章,還可得到一筆數量可觀的撫恤金和保險金,鄰居小孩子們會以我為英雄,把我當成偶像來崇拜。而我,一位偉大的戰士也將進入天堂,來到慈祥的天父身邊,說不定還會見到萬人敬仰的華盛頓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