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膽識越大,手段越厲害,才能操縱局麵穩上加穩;無膽乏識,則底氣不足,遇事必畏首畏尾,終致失敗。從撤三藩的重大決策可以看出,康熙帝正因為具有過人的膽識,才使他強硬的手段一貫到底。
所謂“三藩”,指的是順治年間清廷派駐雲南、廣東和福建三地的平西王吳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繼茂及其子耿精忠。尚可喜、耿繼茂的父親耿仲明以及孔有德原來都是明將毛文龍的部下,明薊遼總督袁崇煥擅殺毛文瓏後三人輾轉流徙,最後投降後金(清)。
順治十六年初,清廷根據經略大學士洪承疇的建議,命吳三桂駐鎮雲南,尚可喜、耿繼藏駐鎮廣東(次年耿改福建)。“三藩”分駐為徹底消滅永曆政權及有效抵禦鄭成功的進攻起到了應有作用,但隨之而來產生了“三藩”擁兵自重、勢力惡性膨脹問題。
除壟斷地方軍政大權外,“三藩”還各處把持駐地財源,搜刮、魚肉當地人民。吳三桂不僅據有明永曆帝所居五華山故宮為藩府,而且將明代黔國公沐夭波的莊田作為自己的藩莊,又圈占明代衛所軍田,將耕種這些土地的各族農民變為自己的佃戶,恢複明末各種苛重的租稅和徭役。
尚、耿二藩也是如此。他們於順治七年(1650年)十一月攻占廣州後,便創設“總店”負責征收苛捐雜稅。
“三藩”勢力的不斷膨脹,必然加劇它與中央政府的矛盾,隨著統一大業的初步實現,這種矛盾關係變得日益尖銳。為消除“三藩”割據之患,康熙親政後不得不認真考慮撤藩問題。
實際上,在正式撤藩以前,清廷已開始采取限製措施,以達到逐步削減“三藩”權勢的目的。一是於康熙二年收回吳三桂的大將軍印以節製其權;二是於康熙四年和六年二次裁減雲南綠營兵額以削其勢;三是於康熙四年、六年申嚴藩下官員欺行霸市、與民爭利的禁令;四是於康熙六年五月批準吳三桂以有眼病辭去總管雲貴兩省事務的請求,並於次年趁其親信卞三元回旗養母之機,另派漢軍正藍旗人甘文任雲貴總管,並規定藩下人員不得任督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