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師是在二十年前,時間很短,前後三個月。那時我剛從高中畢業,在家等待下鄉插隊的號令,閑著無事,為貼補家用,托人介紹,進小學代課。
印象中除了體育,語文、數學、音樂什麽都教過,真正是萬金油,哪兒癢了往哪兒抹。那時的課好教,不像現在充滿競爭的硝煙味,家長送孩子進校,也就是找個籠子關著,混日子罷了。四五年級的男生,個子比我還要高,有一次課堂上極亂,我氣極敗壞動手拖一個男孩出教室,他屁股抵著板凳往下賴,反把我拖一個趔趄,惹出一教室哄笑。笑著笑著,大概都看見了我眼眶裏滾動的淚水,又都把嘴閉上,滿臉是迷惑和茫然。
我實在不知道如何把課堂紀律維持好,每一個四十五分鍾對我來說都是長長的酷刑,我走進教室就頭皮發麻。終於有一天我百般無奈,聲嘶力竭吼叫一聲:“如果安靜聽講,我留十分鍾講個故事!”天哪,怎麽也想不到這句話如此靈驗,五十多個學生竟恭恭敬敬坐得如泥雕木塑。我信守諾言,留十分鍾給他們講了個驚險的偵破故事,人人聽得眼皮不眨。
此後這樣的講課形式就成了我和學生之間的默契,無論我走到哪個教室,受到的都是熱烈歡迎。我講的故事內容繁雜,有從書上看來的,有小時候聽別人講的,也有的是我的即興創作。那時候的孩子,心田是一片焦渴的土地,任何一瓤水澆下去,都能聽到“滋”地一聲輕響。我從講台下麵一大片晶亮的目光中,感受到自己在他們心目中的分量。
音樂課不講故事,唱歌。我坐在教室中間隨便哪張課桌上,幾十個孩子團團圍坐在四邊,聽我唱“文革”前的電影插曲,唱當地民間小調,唱毛主席詩詞和語錄歌。二十年前的我,歌聲清純如水,把一群十來歲的孩子們弄得如癡如醉。校長在外麵巡視教室,見我的課堂總是特別安靜,詢問我有什麽絕招?我笑而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