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演講者都說要講故事,可是到底什麽樣的故事最能打動人呢?我的理解是:逆襲的故事最能打動人。因為這樣的故事顛覆和重塑了我們對社會的認知,同時會讓觀眾有代入感。大家會想,我的起點也和你一樣低,你能成功,我相信我也可以。下麵,我們來看一下這個逆襲的故事。
有一天,一個小夥伴評價我,說我給他的感覺是積極、樂觀、努力、勇敢、自信和堅強。我突然感覺,現在的我,已經活成了我想要的樣子。曾幾何時,我是一個對人生失去信心和希望的人。在我二十歲生日的時候,我和我媽媽坐著公交車,我悲傷地問她:“媽,為什麽我的人生一片黑暗?”我生活在一個很平凡的家庭。媽媽是一個孤兒,被養父、養母收養長大,但養父母對她特別好,所以她小時候過得很開心,隻是內心總是有些缺憾。我爸爸生活在一個多兄弟姊妹的家庭,條件比較艱苦。我出生以後,父母沒有讓我吃什麽苦,我小的時候長得漂亮、可愛,所以很討人喜歡。
但在我的記憶中,父母的感情非常不好,最嚴重的一次,是爸爸拿刀要砍我媽媽,我哭得稀裏嘩啦的。那個時候,我五歲。童年的記憶,就是父母的吵鬧,親戚的爭吵。我一直由外婆帶大,直到我十一歲,外公、外婆去世了,父母的感情破裂,媽媽去了深圳工作,我和爸爸一起生活。記憶中,我和媽媽的感情一直比較疏遠,而爸爸很疼愛我。直到我上初中三年級時,媽媽吵著要帶走我,然後我跟著媽媽來到了深圳。
到深圳的第一年,是我噩夢的開始。我自卑極了。媽媽是公司的出納,每個月賺很少的錢。她是一個不太有智慧的媽媽,在我十五歲的時候,她就經常跟我說:“媽媽沒有錢了,如果你不好好讀書,我們就要睡馬路了。”所以,我內心極度沒有安全感。我在念中學的時候,就是年級前三名、學生會主席和班長。我特別努力,因為我心中隻有一個信念:媽媽沒有錢了,我要努力讀書,否則我就要睡馬路了。但是,沒錢這個現實,並不是對我最大的打擊。在我十五歲到二十五歲期間,對我最大的打擊是,我媽不容許我和爸爸見麵,甚至不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