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組織班級象棋對抗賽,四、五年級每個班出一個人,星期天比賽,用簡單淘汰製確定冠亞軍。這事情剛定下來,高山菊、譚小波他們就向呂老師反映說:“袁遠近行!咱們班就出他吧!他能殺敗我們院方伯伯哩!”這樣,就把我的名字報上去了。
我挺高興。的確,自從去年我學象棋以來,贏過好多大人哩!高山菊告訴我,這回的比賽,體委還要派人來觀看呢——為的是發現好苗子,將來培養成象棋運動員。
這事讓爸爸知道以後,他不以為然地說:“你?你們班就你下得好嗎?”
我說:“那怎麽著!上星期您不是輸了我一盤嗎?”
媽媽笑著插話:“你爸可讓了你一隻‘車’啊!”
我說:“今天晚上咱們再賽,您別讓我‘車’好啦!”
晚飯後,爸爸抽著煙鬥,跟我對上了陣。走了十幾步以後,我就被爸爸的一對“連環馬”壓得夠嗆,我忍不住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雙手抱在胸前說:“不幹了、不幹了,重來重來!”
爸爸嘿嘿地笑著說:“星期天比賽的時候,也允許重來嗎?”
“贏我們小孩有啥了不起呀?哼!”
我一把抓走了“連環馬”當中的一匹馬,終於扭轉了劣勢,下了個平局。
第二天放了學,高山菊跑來對我說:“你還不多練練——後天就該上陣啦!你跟方伯伯下吧,我們來觀陣!”
方伯伯一聽是這麽回事,嗬嗬地笑著說:“咱們可得按正式比賽的規矩下啊,不許悔步,不許看棋的人支招。”
我說:“那當然!咱們這是正經對弈嘛!”我故意把“對弈”兩個字說得很響,在一旁等著看熱鬧的“炒豆兒”一臉驚奇,悄聲問譚小波:“什麽叫‘對一’呀?還有‘對二’嗎?”
開棋了,頭五六步,無非是“當頭炮,把馬跳”一類的平常招數。到第七步,我的“車”一下子插到了方伯伯那邊的“象眼”上,局勢頓時緊張起來。高山菊和譚小波忍不住嘁嘁喳喳議論開了,我把眉頭一皺說:“不許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