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計劃照這艘船的式樣,加以放大,並大規模製造。可是後來發現:要造成與洋船並駕齊驅的真正現代輪船,技術上仍有許多無法克服的困難。而中國當時實在沒有足夠的財力,供作反複試驗的經費;在時間上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因此後來安慶造船所並沒有實施擴大製造的計劃,連那艘已經造就的“黃鵠”號也不知所終。無疑的,這次造船最後證明仍是失敗了。
這一連串的失敗,並沒有沮喪曾國藩力圖振作的意誌。相反地,從失敗的經驗中,他更看清了中國自造輪船軍火的重要性。惟有中國自身具有這種能力,才能擺脫外國的挾製,達到自立自強的境地。因此,他一方麵企盼容閎采購機器,早日回國,一方麵也在尋找其他的機會,獲取生產輪船軍火的能力。
同治四年(1865),一個新的機會來了,李鴻章(時任江蘇巡撫)在上海購得英人鐵廠一座,其中設備,以造船機器為主,附帶也有製造各種軍火槍炮的機器。
對於學習西洋造船製器,李鴻章的熱心,猶在老師曾國藩之上。得了這座鐵廠之後,立即命名為“江南機器製造總局”,將原先已經設立的兩所軍火局歸並入內,擴大製造的範圍和規模。曾國藩得到報告,很是高興,表示全力支持。不久,容閎自美國采購回國的機器一百多種,悉數運抵上海,曾國藩全數批交“江南製造總局”使用。雖然廠中有的是造船機器,但由於經費及技術的限製,起初隻能從事槍炮軍火的製造,結果成績很好,產品與西洋不相上下,受到這一鼓舞,曾國藩、李鴻章於是決心更進一步,兼造輪船。
同治六年(1867)四月,曾國藩準年撥江海關洋稅一成約20萬兩,專供造船之用。一麵加聘洋人工程師及工匠,指導華工製造技能,一麵責成局內委員,朝夕討論研究,編譯圖書,謀求製造技術的改進。同治七年(1868)七月,第一艘局造輪船完工,費銀八萬兩,載重300餘噸,逆水時速70華裏(19弱)、順水時速120華裏(31強)。這是中國人自己製造成功的第一艘真正近代火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