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Sun Trust的時候,有人問了個問題。如果要做到真正懂投資的話,那麽你懂的投資可能不會超過6個;如果你真的懂6個投資的話,那就是你所需要的所有多元化,我保證你會因此而賺很多錢。把錢放在第7個投資上,而不是選擇投更多的錢於最好的投資,絕對是個錯誤。很少有人會因他們的第7個投資而賺錢,很多人卻會因為他們最棒的投資而發財。我認為,對任何一個擁有常規資金量的人而言,如果他們真的懂得所投的投資,6個已經綽綽有餘了。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現身說法】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買股票就是要投資該公司。有了這樣的投資理念和思想準備,一旦看中合適的投資對象就要集中投資,決不要浪費炮火搞無效勞動,甚至賠了夫人又折兵。
1990年3月,巴菲特在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作為嘉賓演講“律師需要了解的企業經營知識”課程時說:投資者應該隻去做那些你認為值得投入大量金錢的事情。如果你不準備在該項目上投入很大的比重,那它就不是一個好項目,那麽就不要去做。除了某些套利交易,如果我不打算投入我全部財產的10%,就不會投入哪怕1分錢。因為如果我連10%都不願投入,就說明那不是一個好項目。
針對有人認為不能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裏,並且稱之為投資組合理論的說法,巴菲特說:“我和查理認為現代投資組合理論毫無意義,那都是胡說八道。我們從不認為自己在冒險。而現代投資組合理論的基礎是用股票價格的波動性來衡量投資風險……整個現代投資組合理論的假設就是,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所以需要買很多股票來分散風險);這個理論告訴你,你什麽都不知道,所以就應該按照這個理論來做。”[1]
巴菲特的意思是說,投資者投資股票必須知道你買的是什麽,而不是企圖通過投資組合來分散你購買“什麽都不知道”的風險;如果真的是“什麽都不知道”,那幹脆就不要買了,因為這樣做風險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