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我們將風險定義與一般字典裏的一樣,係指損失或受傷的可能性。然而在學術界,卻喜歡將投資的風險給予不同的定義,堅持把它當作是股票價格相對波動的程度,也就是個別投資相較於全體投資波動的幅度。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現身說法】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要把股價波動看作一件好事。因為隻有股價波動,你才能從中擁有更多的買入或賣出機會。所以,如果你把股價波動看作是投資風險的起源,這個觀點就有問題了。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3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他對投資風險的定義與一般字典裏解釋的一樣,是指“造成損失或損害的可能性”。然而在學術界,卻喜歡另外定義投資風險,把它定義為股票價格相對波動的程度,即個別股票價格波動與整個股票指數波動的幅度。
換句話說,如果在股市大盤下跌時,你手中持有的這隻股票下跌幅度超過大盤,就表明它是有“風險”的;相反,就表明投資這隻股票的“風險”較小。
巴菲特說,如果股票投資風險不是人們通常所理解的那種買入價格過高、賣出價格過低所造成的虧損,那麽股價波動就不是造成投資風險的起源。這樣,在考慮股票投資風險時,就沒有必要把股價波動看得過重。
他說,真正的投資風險,應當是將來出售股票後得到的稅後淨收入,去掉投資成本後,能不能高於投資成本及其適當利息之和。
他說,雖然這種投資風險的大小難以精確衡量,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做出準確的判斷。這時候應當考慮的主要影響因素有:
①可以評估的企業長期經濟特性的確定性。
②可以評估的企業管理層能力的確定性,包括他們實現公司所有潛能的能力,以及明智使用現金流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