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過去還是現在,學校老師都會給孩子布置一些諸如“今天我當家”之類的作業,要求孩子在家裏幫助父母做家務、安排一日的家庭開支等。實際上,這是培養孩子財商的好方法。每當遇到這樣的作業時,請父母不要敷衍了事,更不要省略這個環節蒙混過關。如果是這樣,孩子實際上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財商教育、鍛煉機會。
可以這樣說,小時候經常得到這種訓練的孩子,將來的財商更高,更適合擔當企業管理工作,更容易取得成功。
所以我建議,經常讓孩子在家裏學學怎樣當“董事長”——每個月可以固定一天,讓孩子安排當天全家的生活夥食、工作娛樂、費用開支,一頭紮進現實社會。
既然孩子是“董事長”,那麽父母就是“董事”、“監事”,有責任協助“董事長”開展工作,但也有義務聽從“董事長”的安排。所以當出現“董事長”的安排不盡合情合理時,也要盡力配合,久而久之他就知道該怎麽做了。
關於這一點,國外的父母比我們做得好,這也是國外的大企業、大企業家層出不窮的原因之一。這些未來的企業家從小就得到了很好的財商鍛煉,這一點功不可沒。
例如,1954年,英國有位名叫理查德·布蘭森(Richard Branson)的4歲男孩,被母親從外麵開車帶回家時,在離家還有幾公裏處就被突然告知要自己走回家,目的是鍛煉他的獨立處事能力。雖然麵對一望無際的田野,理查德·布蘭森根本不知道何去何從,但毫無疑問,經常給孩子進行這樣的訓練,非常有助於提高他的獨立生活能力和財商。
所以,理查德·布蘭森小時候想吃餅幹時,就會想到把父母送給他的一部玩具電動車進行改裝,然後對小朋友們賣門票:隻要給他2塊巧克力餅幹,就可以觀看他的改裝車。結果,一連半個月,他每天都有吃不完的餅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