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孩子擁有自己的錢,會更有助於培育財商。
一般認為,孩子從三四歲開始就已經對錢產生興趣,知道買東西是要付錢的,不能白拿。所以,這時候就應該給孩子零花錢了。孩子擁有一份屬於他自己的、他有權支配的錢,能夠更好地體會到家庭成員一分子應該享有的權利,更密切地了解社會。當然,這離不開你對他的良好指導。
首先指出,大多數父母都會把給孩子的零花錢以及零花錢數量多少,與聽話、學習、做家務等掛起鉤來。不過專家指出,在這些掛鉤中,很有必要與做家務脫鉤。
從實踐中看,零花錢和做家務掛鉤很難取得好效果。所以能看到,直到現在,父母和孩子之間關於做家務的鬥爭依然在繼續,很少會出現“雙贏”局麵:你越是強調這一點,孩子就會越覺得父母應該為他所做的所有家務付酬,並且得寸進尺。與其這樣,那還不如幹脆不要把零花錢和做家務掛鉤。考核目標明確,本是有效管理的應有之義。當然,如果你的孩子這方麵不是太計較,則又另當別論。
那麽,怎樣把給孩子的零花錢與財商培育結合起來呢?
對於這一點,除了大家都能想到的和孩子一起製定零花錢使用計劃,計劃消費、理性消費、量入為出等以外;作為想把孩子今後培養成國家棟梁之材的父母來說,還有必要眼光考慮得更遠一點,即跳出個人事務,把它與整個社會、國家命運結合起來。尤其是一些父母希望孩子今後擔當“天降大任於斯人也”的男孩,這一點就更加重要。
實踐證明,“窮人的孩子早當家”確實有一定道理;相反,大多數出生富裕家庭的孩子,哪怕他擁有再多的零花錢,都會缺乏對經濟生活的基本了解。
例如,這樣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母為什麽會賺這麽多錢、為什麽自己的零花錢總是要比別人高出好幾倍;哪怕孩子的年齡再小,他也會切身感受到人與人之間的貧富差別,而這又會影響他今後在與人交往過程中對別人的看法,進而形成他特定的人生觀、世界觀。遺憾的是許多父母對此疏忽掉了,以至於這些孩子長大後對社會上存在的貧富差別缺乏應有認識,也不知道如何與別人進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