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視野區域經濟發展叢書-大格局:變動中的中國區域發展戰略布局

§二、改革開放的先發效應

1978年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了我國實行對外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國家決定最先開放東部沿海的5個經濟特區,然後開放東部地區14個沿海城市,再沿江、沿邊開放,直至將開放推向全國各地。從此,東部地區就成為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和窗口。黨的政策是為了讓東部地區在全國率先富裕起來,發揮好先發效應,然後以先富帶動後富,最終實現全國各地區共同富裕。那麽黨為什麽要選擇這樣的經濟發展戰略,讓東部地區先富裕起來呢?這是有著大量深刻的經濟理論和現實依據的,走這樣的道路是我國的必然選擇。

(一)從均衡到非均衡:發展戰略的適時轉變

區域經濟的發展一般是一個動態演變的過程,不同曆史時期可能會采取不同的經濟增長方式。從理論上來說,區域的經濟增長方式可以分為均衡增長和非均衡增長。這兩種經濟增長方式理論都是針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的。均衡增長主要是指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應該盡量保持各地區和各部門的均衡和協調一致,也就是說各地區部門的增長要保持一致,不要出現過大的差距。非均衡理論則主張優先發展一個或幾個有帶動和先發效應的部門,通過這些部門的發展來帶動其他部門的跟進發展。回顧我國的曆史,從建國到1978年以前,我國的生產力布局和區域經濟的發展基本是按照均衡增長方式進行的。我國在1958年的大躍進後就是實施的均衡增長布局方針。那時國家提出各地都要建立完整的工業體係和經濟體係的區域經濟政策,於是在全國星羅棋布地搞了20多萬個建設項目,這實際上給我們國家經濟造成了巨大的浪費。1978年以後,我們發現原有的均衡經濟增長方式已經無法推動我國經濟的發展,於是我們進行了改革開放的一係列舉措,並調整了國家的生產力布局,把效率目標放在優先地位,把利益非均衡作為經濟發展的動力機製。於是,此後非均衡增長方式就占據了國家經濟發展的主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