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東西作為一種不勞而獲的惡習,受到社會的普遍譴責。當家長得知孩子偷東西時,內心一定大為震驚,甚至擔心孩子是否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家長的這種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因此就采取一些非常過激的行為,比如對孩子大發雷霆,甚至大打出手,效果往往適得其反。
一位父親偶然發現孩子的書包裏裝著一些陌生的小玩意兒——蜘蛛俠玩偶、漫畫書、玩具槍,等等,很顯然這些東西都不是孩子的,於是這位父親不問青紅皂白地把孩子打了一頓。不承想時隔不久,這位父親發現孩子的書包裏有了更多的東西。這位父親火冒三丈,把孩子又重重地打了一頓。結果孩子離家出走了。雖然幾天後孩子被找到了,也回了家,但父親的做法給孩子的身心造成了難以愈合的傷口。
當家長發現孩子偷東西時,一定不要將此事看得過於嚴重。因為孩子之所以會偷東西,很多時候是因為自控能力差、好奇心又太強導致的無心之失。這種行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偶然性,和成年人的偷盜有著完全不同的意義。
孩子偷東西,除了無心之失,也有可能是因為物質欲望沒有得到滿足。
在比較專製的家庭裏,家長或出於經濟條件有限,或認為孩子要的東西沒有用,就拒絕給孩子買,但又不對孩子說明不買的原因。久而久之,孩子會因家長的拒絕,導致物質欲望越來越強烈。再加上家長沒有把“拿走別人的東西是不對的”的觀念灌輸給孩子,導致孩子的內心世界隻有滿足自己欲望的念頭,沒有把偷東西與壞習慣、道德敗壞聯係在一起。
當孩子稍大一些,他還可能用偷東西來證實自己的勇敢、強大,或希望通過偷東西擁有比別人更多更好的東西來獲得自尊。
如果孩子在家庭裏無法獲取自尊,他就會去社會中索取。但是,因為他沒有是非觀念,也不懂得如何通過正確的方式獲取自尊,他就會使用偷東西這種非理性、非常規的方式,結果在歧途上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