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測評包含特征測評、結構測評和規則測評這三個部分,總體測評路線如圖6-1所示。
一、特征識別階段行動指南
1.測評目的與結果
商業模式特征識別的目的,是識別出企業業務所具有的基本經營特征。這個測評識別的結果,是我們在第三章中歸納出的11種基本業務模式中的一個。
特征識別可以使人們得出測評對象企業的經營屬於何種“業態”,換句話說,可以幫助人們識別該企業的業務真正屬於哪個“圈子”,這對於快速準確地判斷該企業運營的基本影響因素和作用機理是十分重要的。
2.測評的依據
特征識別的依據,就是測評對象的產出屬性,具體而言,就是圍繞該產出的兩個方麵屬性測評:
(1)形態屬性:產出物,也就是交易物是金融資產、實物資產、無形資產還是人力資產(人力技能資產)。
(2)權利屬性:伴隨交易的實施,買方獲得的是所有權、使用權還是接觸權。
3.關鍵注意事項
(1)商業模式特征識別是以企業的交易物屬性分析為核心的,因此首先要注意正確定位企業的交易物。在互聯網時代,企業真正的交易物在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會呈現出某種隱蔽性。俗話所說的“掛羊頭賣狗肉賺豬肉錢”就是說的這種情況。解決問題的基本辦法,是看企業的財務報表,產生主營業務收入的那個項目就是這裏所說的交易物,它分為有形產品和無形產品兩種形態。
(2)要注意平台模式與租賃模式的差異:平台模式是指通過平台向雙邊(如買方與賣方)或多邊提供接觸權,這裏的平台可以是實體平台如蘇寧的連鎖店體係、萬達廣場體係等,也可以是虛擬平台如淘寶網、瓜子網等。收取的費用可以有多種形式如返點費、會員費等。租賃模式是向顧客提供各種形態的資產的使用權,以租金形式收費。這裏的資產可以是有形資產如機器設備、房產等,也可以是無形資產如數據、雲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