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Rich前後隻花了15分鍾時間就說服我買下四分之一的(也就是每年200小時)的霍克1000型飛機所有權。從此之後我的家族在經過900個飛行小時、300次旅程的親身體驗後,漸漸了解這種服務為客人所帶來的親切、方便與安全性,毫無疑問地就愛上它。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每位投資者的能力有大小,都有各自相對來說熟悉的行業和領域。巴菲特在購並企業時通常要與對方公司管理層的一位主要人員麵對麵地談一談,其實,這一方麵是他在做價值摸底、判斷,另一方麵是在聽對方介紹業務。隻有這家公司的業務他能真正聽得懂、並且認為價值落在他認可的價格範圍內才可能買下來。如果業務複雜,他根本就聽不懂;或者對方故弄玄虛,根本不想讓他聽懂,他就會對它棄之不顧。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8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當年伯克希爾公司購並企業主管飛行公司的案例,就能說明這一點。
他說,他是在4年前第一次聽到有企業主管飛行公司這樣家企業的。當時是伯克希爾公司旗下的布朗鞋業公司經理人弗蘭克(Frank Roony)向他介紹的。弗蘭克本人經常使用該公司提供的服務,並且覺得相當滿意,所以建議巴菲特也可以和企業主管飛行公司總裁萊彩(Rich Stantulli)見見麵,考慮是否也需要加入。
結果,萊彩隻用15分鍾時間就說服了巴菲特,巴菲特很快就決定購買一架霍克1000型飛機四分之一的所有權(折算成每年可以飛行200小時)。因為在這短短幾分鍾內,巴菲特不但聽懂了對方介紹的業務,而且覺得這種業務非常棒,未來有很好的發展前景。當然,除此以外他對萊彩的業務能力讚賞有加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巴菲特購買這四分之一飛機所有權後,他的家人坐這架飛機累計飛行了900個小時、300次旅行,對該公司的服務有了徹底了解和親身感受,並且感到非常滿意。接下來巴菲特就對萊彩說,如果他將來有意出售這家公司可以隨時打電話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