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滾雪球:巴菲特投資傳奇

§五分鍾做決定,不拖泥帶水

許多人以為股票是伯克希爾公司投資時的第一選擇,這樣的想法不太正確。自從1983年我們開始公開披露經營準則後我們就一再公開表示,我們偏愛買下整家公司而非部分股權。其中一部分是私人理由,那就是我喜歡與經理人一起共事,他們是一群高水平、有才幹同時忠誠度高的夥伴;而我必須坦言,他們的行為遠較一般上市大公司的經理人要理性,還要以公司股東的利益為重。當然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大的財務理由,而且是跟稅負有關。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巴菲特在美國被稱為“先知”,在中國被稱為“股神”,所以許多讀者尤其是中國讀者理所當然地認為巴菲特就是“炒股的”。確實,巴菲特的早期熱衷於炒股,但收獲不大;正是他後來利用伯克希爾公司這個平台大量購並企業,才從這種真正的投資方式身上奠定了全球首富基礎。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2000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許多人認為伯克希爾公司投資時的第一選擇是股票,其實這樣的想法不太正確。自從1983年伯克希爾公司開始披露經營準則以來,他就一直公開表示更傾向於購買整家企業。其中一部分是個人理由,他喜歡和那些優秀的明星經理人一起共事,除此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理由是從財務、稅收角度出發來考慮的。

巴菲特特別指出,雖然購並企業是一件大事,可是這樣的決定在伯克希爾公司不用超過5分鍾就能作出。他舉例說,2000年伯克希爾公司幾乎把所有的房地美、房利美股票全部出清,同時投入15%的資金購並了幾家中型企業和少量債券(這些債券數量不多,收益率卻很高,並不是垃圾債券係列)。作出這樣的決策,就用不了他花什麽時間。

能夠較好反映巴菲特果敢作風的,是伯克希爾公司購並奧瑪哈中央州際健康與人壽保險公司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