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羅斯認為,搞投資尤其是搞投機,不能太過於顧忌“良心”“道德”的束縛,更重要的是遵守遊戲規則。當然,如果這種遊戲規則過時了、不具備先進性,適當破壞一下、改進一下也無尚不可,哪怕這會觸動自身利益也在所不辭。因為這是建設和維護“開放社會”的應有之義。
看起來這和我國古代的儒家哲學很不相符,但卻非常實事求是。俗話說“見利忘義”,在商業經營過程中過多地考慮“義”,就必定會損失到“利”。這就是生活中大家所感受到的,商人有時候做生意不願意做“朋友”“熟人”的生意、更願意做“陌生人”生意的道理。雖說“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但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尤其是在我國這樣一個過於注重人情的社會氛圍中,就更是如此。
不要責怪索羅斯在這方麵“見利忘義”、“心狠手辣”,其實這反而是法製社會的應有要求。隻不過像索羅斯這樣敢於表明觀點的人太少而已。
索羅斯從不隱瞞自己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並且說他自己投機貨幣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所以他對任何人都沒有也不會有負罪感。
例如,他不認為交易中有所謂“雙贏”的說法,而是直言不諱地說,交易中的雙方有人獲利就必定有人損失,這是最正常不過的事。隻有心狠手辣、果斷出擊,才能抓住機會,從對方手裏奪取利潤。
索羅斯曾經說,在金融運作方麵說不上有道德還是沒有道德,這隻不過是一種操作方式而已。金融市場不屬於道德範疇,所以別在投資或投機中談什麽良心道德。也就是說,投資者在金融領域根本就不用去考慮道德問題,因為這種投資有自己的遊戲規則。
索羅斯在這方麵最早受到的教育,可能是他14歲時的一段經曆。那是1944年德國軍隊入侵匈牙利後,他父親的一位朋友有一條金項鏈要出售,委托他父親幫忙。於是父親就把這件事情交給索羅斯,因為索羅斯的長相酷似母親,金頭發、藍眼睛,看起來不像猶太人,更容易在納粹軍隊的監視下蒙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