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曆史上看,從最薄弱處撕開缺口,幾乎是索羅斯的一大特長。早在20世紀60年代末索羅斯在美國紐約F.M.梅爾公司工作時,就利用自己的特長,發明了一種新的交易方式。
讀者知道,此前索羅斯在英國倫敦混得並不好,但這段經曆使得他對歐洲金融市場十分熟悉;而當他到了美國紐約後,發現紐約市場上這樣的人才極其匱乏,所以索羅斯原來的那些經驗就成了他與同行相比非常有用的競爭優勢。索羅斯是在同事介紹下,於1956年6月來到紐約的。在紐約梅爾公司科恩的幫助下,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自己的特長,提出了一種“認股權憑證交易市場”的操作方式。這是他的特長,卻是別人的弱點。
在當時,認股權交易並不熱門,因為認股權憑證的價值並不為人所知。所以索羅斯發明了這種交易方式後,主動權多半掌握在自己手裏。
當時加拿大有一家名叫北班鈾礦(Northspan Uranium)的公司,想籌集資金開發新礦,所以發行了一種可轉換認股權債券。
索羅斯想,可轉換認股權債券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了,如果能想方設法把債券賣給客戶,客戶再交換一種憑證、保證在轉換期間交出股票,這樣讓債券和認股權分開進行交易,就能形成一個認股權憑證交易市場。
索羅斯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當時他認識一位在大券商貝爾·史蒂恩斯(Bear Stearns)公司套利部門工作的交易員、28歲的格林伯格(AlanC.Greenberg),兩人經常通過專線電話討論構想。如果構想也得到格林伯格的讚同,兩家公司就一起買進、共同操作。
在這段時間裏,索羅斯除了吃飯睡覺,整天考慮的就是這件事,為公司賺了不少錢。而這位格林伯格,後來一直做到該公司執行長。
接下來,索羅斯又發明了一種從市場薄弱之處開拓經濟增長點的渠道——建立海外套頭交易投資,排斥美國客戶(這時候的索羅斯已經是美國公民了,但他個人例外,即他是可以作為其中一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