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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連續報道:哈市一些個體商戶呼籲——清理轉租公房要依法

7月4日,哈爾濱市五家個體、私營和青年集體商業戶,聯合向在哈的十三家新聞單位記者反映,哈市有關部門在清理整頓轉租公房過程中使他們麵臨停業問題,尋求法律保護。

他們反映,1987年12月10日,哈市有關部門有一個“紀要”,按照“紀要”要求,哈市房管部門和一些“二房東”不準現營業戶開業,強行現營業戶搬遷。這樣一來,哈市將有五千多青年失去職業。

據了解,省人大常委會1986年5月16日已經頒發了一項地方性法規,即《黑龍江省城鎮公有房產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在依法管理公房、取締“二房東”時,要保護第三產業,尤其要保證使已經就業的待業人員不致廢業。

據在位於哈市道裏區中央大街和12道街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私營和青年集體商業戶們反映,哈市政府1986年11月25日也曾下發了“關於清理整頓轉租公有房產的通知”,這個“通知”的宗旨是打擊“二房東”轉租公房非法牟利行為,積極引導門市房的開發經營,支持第三產業發展。“通知”規定“對已轉租的營業用房適於獨立使用或能夠分割收回的,由產權管理部門收回承租權,建立新的租賃關係”。並規定“不準轉租戶強迫現營業戶搬遷”。這些商業戶認為市政府這個“通知”保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如果貫徹這個“通知”,在這裏就業的近百名青年可避免失業。可是,哈市有關部門在清理整頓轉租公房的過程中,並沒有按這個“通知”辦事。他們對應該收回承租權、依法取締的“二房東”不僅保留了承租權,反而支持“二房東”強迫現營業戶搬遷;而對應當與之建立新的租賃關係、應依法受到保護的現營業戶不僅沒有建立新的租賃關係,反而采取封門關店等措施,使近百名已經就業的青年又麵臨著失業。這些個體、私營和集體商戶要求有關部門考慮他們的利益,解決他們的營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