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的形式多種多樣,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
創業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以選用不同的組織形式。這些組織形式具備的條件、要求、從業方式均有不同。
個體工商戶
具有一定經營能力的創業者,都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經過依法核準登記後成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範圍非常廣泛,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可以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
從形式上看,個體工商戶並非規定隻能一個人經營,既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如果是個人經營的,應當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如果是家庭經營的,應當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企業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且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盈利性組織。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由2個以上50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常見的是各種民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