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時,提波特創立香檳集市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吸引外國人到特魯瓦以及他屬下的其他一些城鎮前來進行貿易,繁榮市場,相當於今天我們所說的“招商引資”。可是或許他也沒想到,這一舉措後來會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規模也越來越大。尤其是在12世紀時取得了蓬勃發展,以致於提波特的兒子“提波特二世”還贏得了“偉大”的稱號,以及樂善好施的好名聲,史書上甚至稱他為“孤兒的父親、寡婦的保護人、盲人的眼睛、瘸子的腿。”這說明錢真是個好東西,它可以為你做任何你想要做的事。
如果進一步追問,香檳伯爵的財富是從哪裏來的呢?很簡單,正如你能想到的那樣,當然是從中收取管理費和稅收了。
香檳集市盛極而衰,有多種原因,但主要原因之一是苛捐雜稅產生的財富驅趕效應——通過提高稅收來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表麵上看會有短期效應,但長期來看無疑是竭澤而漁。
香檳集市雖然一度非常繁榮,成為當時規模最大的連接歐洲的國際貿易區,可是參與交易的主體依然是各國商旅、手工業者、手工作坊經營者,即我們今天所說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在政府嚴苛的稅收政策下,香檳集市慢慢失去經營活力,並且在其它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慢慢消逝於世。
這不由得讓人想起俗話所說的“財源滾滾”。民間常有把“水”稱之為“財”的,例如香港人說某人有錢,就會稱為“好疊水”或“大把水”,錢緊張時叫“水緊”,錢財花光了叫“幹塘”,罵人“食水深”就是指他賺錢賺得太過份了。而在“金、木、水、火、土”中,為什麽隻有“水”為“財”呢?或許就是因為過去最早時沒有公路、鐵路、航空,水路在貿易和運輸上獨占優勢的緣故。但顯而易見,既然水為財,我們就不能人為地擋住“水”路。這也是12世紀末、13世紀初法國統治者腓力四世給我們留下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