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國巔峰之路:經濟策

§§本書點評

◎“宅地法”的實施前提是美國西部擁有廣袤的尚待開發的土地。總體來看,美國的國有土地主要有兩大來源:一是不斷強占印第安人的土地,二是建國後長達半個世紀的擴張、從其他殖民地國家手中奪得的土地和吞並鄰國墨西哥的土地。到19世紀60年代初時,美國擁有的“國有”土地麵積已經高達10.48億英畝,位居全球第一。

◎“宅地法”的實質,是要把西部的國有土地免費分配給那些擁護政府至少是不反政府的人,這與過去美國政府以拍賣為主的一係列土地政策有著本質的不同。總體來看,這既是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能夠滿足那些底層農民對土地的渴求;同時也是形勢發展的結果,因為這樣做能夠迅速開發廣大西部地區,推動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從而使得美國的的聯邦體製在西部得到有效擴張。

◎“宅地法”是美國西部大開發的核心製度。所有願意辛勤勞動的人都可以得到屬於自己的土地,並且土地產權非常清晰,擁有法律保障,當然人們就有開發建設西部的強大動力了。

◎“宅地法”的實施鼓勵了西部農民反對南部奴隸主的鬥爭,從而遏製住了奴隸製種植園向西部的擴展,促進了西部大開發。與此同時,由於這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美國西部墾殖農民的土地要求,所以通過確立小農土地所有製為美國農業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基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