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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吳祖光打官司

……據悉,韓小京曾在其他場合甚至滿不在乎地說:兩顧客水平太低,惠康隻花2000 元就打發了,我們有的是錢,沒關係。吳祖光認為,像這樣的律師喪失了作為一個中國人的 資格。另外,他對朝陽法院在國貿表示認錯後還來受理此案,覺得離奇。

今天下午二點。北京昆侖飯店307房間。著名劇作家吳祖光先生就國貿中心告其侵害 名譽權事,舉行了有三十餘名中外新聞記者參加的座談會。

吳先生不無幽默地說:“為了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區區小事,驚動親愛的朋友們浪費寶 貴的時間參加這個無聊的聚會,真是十分的慚愧和抱歉。”早在今年6月6日,北京《中國工 商時報》發表了一篇題為《紅顏一怒為自尊》的署名報道,內容涉及北京國貿中心惠康超級 市場對兩位女顧客強指為盜並由兩名男售貨員逼入庫房強製搜身並被起訴的事實經過。吳先 生出於義憤,有感而發,寫成《高檔次事業需要高素質職工》,發表在6月27日《中國工商 時報?雅園雜談》。

有意思的是,吳祖光於8月5日突然收到由中國劇協轉來國貿中心常年法律顧問韓小京7 月17日的信,稱吳文“內容失實,判斷錯誤,並且采用了辱罵性語言……是對中國國際貿易 中心有關工作人員的侮辱,嚴重損害了他們的名譽。”並附有一行文字:“此信函版權歸通 商律師事務所所有,未經許可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此信函將是侵犯版權的行為。”而韓小京 卻於11月30日向北京朝陽法院上訴吳祖光侵權,要求法院裁定被告:“1、在《中國工商時 報》上作書麵賠禮道歉,消除侵權影響,為原告恢複名譽;2、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韓在訴狀中聲稱:“被告在文章中捏造的事實和使用的侮辱性語言已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 並在社會上造成了廣泛的不良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