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如何看透會計報表

§輕描淡寫下的重要提示

企業年報中都有一項“重要提示”,這是讀者了解企業董事會對投資者保證報告所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莊嚴承諾。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執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企業出具了有解釋性說明、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重要提示中應該增加以下陳述:“××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釋性說明(或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亦有詳細說明,請投資者注意閱讀”。

但是,不少企業對這樣的重要要求,或者是輕描淡寫,或者是忽略不計。

例如,某上市企業1999年度的利潤總額中,包括有先征後返的企業所得稅1826.7萬元,公司列入了補貼收入進行核算。對此,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有解釋性說明、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樣做的目的是因為,如果將先征後返的企業所得稅放在“補貼收入”科目核算,雖然仍然沒有違反會計製度,但是注冊會計師認為,這一重要事項有必要予以強調,以期引起投資者的注意。而且,這一筆補貼收入數額的確不小,要占到企業當年淨利潤的60.53%,而企業上一年的所得稅不過才287.57萬元。

但是,該企業在重要提示中,對會計師事務所為審計報告出具的“有解釋性說明”卻隻字不提。董事會、監事會對相關事項同樣也沒有詳細說明,隻是用“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1999年度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一筆帶過。

顯然,該企業傳達給投資者的會計信息是不真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