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笑話,說的是大丈夫怕老婆的故事。
有一次,妻子要懲罰丈夫,丈夫躲在床底下不肯出來,還嘴硬說:“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說不出來就不出來”。因為他知道,一旦登台亮相準沒有好果子吃。但是,你總不能老是不出來呀?這樣拖下去又有什麽結果呢?
會計報表中也有這樣的“大丈夫”。由於它羞於麵對讀者,所以總是想盡辦法,企圖在“床底下”多呆一會兒,希望能夠消磨讀者的耐心。殊不知,時間越久,觀眾就越多,就越是下不了台。
2001年5月,某上市企業因為無法及時披露年報、不肯從“床底下”出來,就被整整停牌處理了1個月。5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公告,公開譴責這家企業,令它“趕快出來”。一位記者見報以後,以投資者的身份谘詢這家企業董事會秘書李晶,回答是“無可奉告”。如此態度,讀者不禁要問,這家企業你就這樣對待你的投資者嗎?
會計報表是有時限性的,在規定的期限內披露一年一度的會計報表,是上市企業的法定義務。對此,並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中都有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上市企業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以內編製完成年度報告,並且在指定報刊上披露。上市企業無法在最後期限內披露年報的,應當向交易所提出延期披露申請。申請沒有得到批準的,交易所對其股票實施停牌,直至年報披露時複牌。這家企業不出年報的理由,實在讓人難以置信。
那麽,它為什麽要“說不出來就不出來”呢?根據4月27日它的董事會發布的公告解釋,原因在於對股東欠款和離任法人代表的審計沒有能夠正常進行,會計報表沒有能夠與它的一家控股子公司進行合並,因此,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披露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