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落平原被人欺”。威猛無比的老虎也有這般下場,更不要說,隻是擅長於耍弄一些小聰明的猴子,淪落到大街上以後會怎麽樣了。造成這一切的,並不是自然環境發生了天崩地裂,而隻是會計報表變得太難看了。多年的經營管理,猴王集團隻是留下了一本千瘡百孔的爛賬。
那麽,這本賬到底有多爛呢?2001年2月27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負債累累、無法繼續經營的猴王集團,作出了破產裁定。
2001年3月24日,湖北省宜昌市市長助理、夷陵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董事長陳華遠,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的時候,首次公布了猴王集團破產前後資產大幅度“縮水”31多億元的內幕。
陳華遠說,1999年,國務院稽察特派員公署對猴王集團進行了抽查審計,初步披露了猴王集團公司資不抵債的問題。
2000年3~9月,宜昌市政府派市審計局對原任董事長進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發現:截至1999年12月31日,該集團公司上報總資產34.14億元,審計核實數為8.95億元;上報總負債26.96億元,審計核實數為33.12億元;上報虧損3.05億元,核實虧損為34.92億元。應該說,前後數據反差是非常大的。
猴王集團在實施破產以前,陸續分離出了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業,共分離資產6.4167億元。加上審計核減的資產25.18億元,與破產時公布的3.71億元資產相比“縮”了近31.6億元。
為此,陳華遠解釋如下:
賬表誤差0.63億元被審減。1999年,猴王集團匯總對外上報年度會計報表的時候,反映的資產有34.14億元。可是審計核查各單位匯總起來的賬麵資產,卻隻有33.51億元,報表比賬麵多出0.63億元。也就是說,報表對外虛報了0.63億元,應該給予核減。
長短期投資淨損失6.88億元。其中,投資在外地辦了30個電焊條聯營廠,損失4.87億元;投資辦了5個酒店,損失0.70億元;投資19個其它企業和單位,損失1.3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