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證券市場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被人們尊稱為“經濟警察”。然而遺憾的是,這些經濟警察和上市企業“警匪一家”,在聯合造假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會計師事務所的主要任務是,對上市企業的會計科目、會計報表等,進行常年會計查賬驗證工作;為企業證券發行上市出具審計報告;為上市企業出具中期或者年度審計報告等。一些不法會計師事務所,在其中所從事的造假行為,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麵:
在銷售方麵,主要采取以下幾種造假手段:
銷售給控股股東和非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為什麽要將產品銷售給他們呢?最大的好處就是,這樣做不需要合並報表,因而也不需要以對外的銷售作為最終的銷售實現。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銷售收入增加了,應收賬款增加了,當然利潤也增加了。沒有實現對外銷售,卻能夠合法地實現銷售,何樂而不為呢?不過,這種製造利潤的手段很難持續下去,因為應收賬款的潛在壞賬損失風險較大。
靈活地給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安排訂單
一般的上市企業,都會同時擁有幾家子公司,這些子公司的控股程度各不相同。如果這些子公司經營都是同一類業務,那麽,上市企業就可以在它們之間靈活分配訂單,以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如果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潤,可以將訂單全部或者大部分交給由本部工廠或者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產,降低少數股東損益;反之亦然。而且這樣做,也可以給上市公司規避稅收。
溢價采購控股子公司的產品及勞務,形成固定資產
上市企業如果要采購控股子公司的產品,用於自己的再銷售,那麽其溢價就需要進行合並抵消,這樣就對合並報表的盈利沒有貢獻。但是,如果上市企業溢價采購控股子公司的產品及勞務,一旦形成固定資產,那麽,一方麵這種交易不需要披露,另一方麵又可以幫助子公司實現銷售,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