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應收款項是指企業應該收回而暫時還沒有收回的款項。不過它是有具體要求的,必須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為商品交易、勞務供應以及其他往來而形成的,具體地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等等。
從數量上看,企業存在應收款項是很正常的;但是從性質上看,款項又包括兩層意思。一方麵它可以反映企業的經營績效,因為這筆錢雖然還沒有收回來,但是隻要一收回來就可以“為我所用”,很快投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中去。另一方麵,它又是一個“心頭之患”,到現在還沒有收回來,那麽就包含著永遠收不回來的可能性。到那時候,就會造成壞賬損失,反過來嚴重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業績。所以,看問題要從這兩方麵來加以考慮。
事實上,20世紀90年代初期,困擾我國經濟發展的全國性“三角債”問題,就是由於應收款項而引起的。雖然政府下了很大的決心,通過銀行注入巨額資金來進行周轉,但是終因情況複雜隻好不了了之。可見,應收款項的問題不容忽視,弄得不好就會搞垮一個企業,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
例如,PT水仙、PT粵金曼的退市,以及ST猴王的破產,都是應收款項惹的禍。
ST猴王(000535)1999年年報顯示的5.8億元其他應收款中,有猴王集團欠款5.59億元,為此該企業提取了壞賬準備1.07億元。如此巨額的壞賬準備的提取,看上去似乎是防範了財務風險,而實際上,猴王集團2001年宣布破產與ST猴王另外隱瞞部分猴王集團占用資金數額(猴王集團欠ST猴王的債款達將近9億元)是有關的。ST猴王也因此幾乎陷入了破產的境地。
PT粵金曼應收款項的膨脹,同樣是個教訓。該企業對大股東和關聯企業的應收款,計提了將近10億元的壞賬準備,比它的總資產還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