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知道,每年年關將近的時候,就是上市企業發布關聯交易公告的旺季。可不是麽?僅僅是在2001年10月31日那天,就有兗州煤業、廣電信息、珠峰摩托、黑化股份、洛陽玻璃6家上市公司發布有關關聯交易的公告。
按照道理來講,上市企業進行關聯交易,隻要符合“三公”的原則,並沒有什麽不妥。然而,有那麽多企業的關聯交易業務行為蜂擁而至,就不能不令人警惕了。
例如,在某上市企業的關聯交易獨立財務報告中,從表麵上看交易標的額並不大,僅僅隻有1062.04萬元。交易內容也簡單明了,即上市企業向其關聯方出售它的子公司及其商標的所有權。交易以後,關聯方對上市企業也很客氣,可以在最長不超過10年的期限內,無償使用這2大商標。
然而,如果隻是閱讀這份公報,就會發現,這2項資產的數額都在交易標的額的10倍以上,隻是由於前者的淨資產為-1.1億餘元,後者的評估值為1.2億餘元,二者相抵結果才變成了隻有1000多萬元的。
令人懷疑的是,這一家上市企業子公司的注冊資本高達5000萬元,2001年7月末的總資產將近15億元,淨資產315萬元。不知道為什麽,僅僅過了2個月,在進行關聯交易的時候,淨資產就突然減少到了-11015.87萬元。是不是為了掩護高達2億元的總資產的“撤退”?
再看另一家上市企業,該企業與母公司達成的《鐵路資產收購協議》顯示,該企業準備收購母公司的鐵路運輸處資產,金額高達12.2億餘元。母公司在出售這筆資產的時候,不但在評估的前提下定出了底價,而且還要求,當這筆資產每年經營達到一定目標以後,上市公司需要相應地另行支付0.4億元。至於付款方式,上市公司將通過銀行貸款和自有資金分5期進行支付。
細心的讀者看了以後就不難會聯想到,看上去這一筆擴大投資的關聯交易,會不會是母公司通過上市公司來進行套現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