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都有類似的規定,對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在擇校時有各種優惠措施或加分。小學升初中時就有這種優惠,但更多地體現在考高中時。因為相對而言,現在的高中入學率比大學還低,一些名牌高中的“資格”並不比大學差。
漏加獎勵分,錯失第一誌願
2002年8月20日,廣州市H中學將1.2萬元“獎學金”交到該校畢業生潘某手中,一為致歉,二為家境貧寒的潘某解決3年高中的食宿費困難。
原來,潘某是H中學唯一的一名市級三好學生。按照廣州市招生政策規定,她的中考成績可以降低10分投檔。
當年潘某的中考成績是648分,如果降低10分投檔,完全可以達到她的第一誌願、省級學校廣州市R中學的錄取分數線。可是由於H中學漏報了其市級三好學生資格,關鍵的10分被遺漏了,令她錯失了第一誌願,而被第二誌願P中學錄取。
潘某的遭遇經媒體報道後,引起有關方麵的高度關注。廣州市招生辦公室認為,此事責任在畢業學校H中學,建議R中學以擇校生指標錄取潘某,其4萬元擇校費由H中學負擔。
H中學承認責任在自身,但是不接受這種處理辦法,而是提出如果潘某繼續就讀P中學,校方願意負擔其3年的住校食宿開支共計1.2萬元。
有意思的是,一位讀者曾女士看了報道後打電話說,她兒子以684分考上了R中學,但是全家馬上要移民美國,願意將兒子的學位讓給潘某。
對此,廣州市招生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是兩回事。在高中錄取率大大低於大學錄取率的今天,這種方法不具有可操作性。
我愛重點高中,重點高中不愛我
14歲的少年W家境貧寒,可卻是父母的驕傲。
W就讀於北京市郊延慶縣最大的一所農村公辦中學,從小到大成績都是名列前茅。上了初中後,學校搞素質教育不再宣布名次了,W的母親仍要偷偷去學校打聽兒子成績。當她得知兒子成績一直是全班第一、全年級12個班級中也沒有出過前10名時,打心眼裏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