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為孩子選一所好學校

§就近入學已經步入怪圈

新華社廣東分社的一位記者,自從1988年入行開始便跑教育條線。談到擇校現象時她深有感慨地說:“作為一個母親我也希望維持現狀,但我作為一個記者,一個有良知的公民,我真的覺得政府不能再這樣辦公辦名校了。”

為什麽?因為現在的名校招生已經成了死結。

名校招生的怪事

這位記者舉例說,每年3月各校都要公布招生範圍。她曾經想把兒子的戶口遷往一所省級小學附近,結果操作不了。某名牌小學誇張到什麽程度:這條街今年招的是單號門牌人家的孩子,明年是雙號門牌的,而且還要抽簽決定。

可是,已經到了上學年齡的兒童,能夠為了上一所名牌學校空等一年麽?在學區內,還要憑門牌單號、雙號抽簽決定,真是豈有此理。

更稀奇的是,先在普通地段所在小學混上一年,二年級再轉學到名校。她就在某公辦名校看到過一個布告,請辦理轉學的家長到××室交錢。

由此推想,如果轉一兩個學生恐怕沒有必要專門設一個這樣的辦公室來處理。事情的嚴重性可想而知。

自欺欺人的“不掛鉤”

在全國許多地方,有關部門多次強調說,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嚴禁招收擇校生、也不得收取擇校費。然而卻留了一條縫:可以接受個人團體的捐贈、讚助費,不過,學校不能將捐資助學、讚助費與招生擇校掛鉤。

誰都看得清楚,這種說法是矛盾的。

既不準收取擇校費,又允許接受讚助費,那麽人們不禁要問:這擇校費和讚助費究竟有什麽不同?如果學校“不問白貓黑貓”隻要收錢就行,怎麽又可能不與招生、擇校掛鉤呢?如果不掛鉤,又有那位家長傻乎乎地心甘情願把錢白白送給你學校呢?

對於擇校費、讚助費這樣的名稱,名校校長一般並不忌諱,反正送來的錢不要白不要,管它什麽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