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企業融資:股權融資×債權融資×IPO上市×並購融資

§§2.4.1 企業基本情況調查

初創企業啟動融資之後,為了更好地配合投資機構的盡職調查,提高資本對接效率,一般會對戰略發展、資本規劃、股權結構、內部治理、財務合規等事宜做出初步規範。盡職調查開始之後,投資機構會組織盡職調查小組入駐企業,對企業的財務、法務、業務、創始人、合夥人等開展全麵、係統地調研。一般情況下,對融資企業業務、團隊、創始人與合夥人的調查主要由盡職調查小組的組長負責,其他事項的調查可以外包給第三方機構。如果投資機構的綜合實力比較強,會組建盡職調查小組包辦所有調查事宜。

投資機構通過盡職調查可以全麵了解融資企業,發現融資企業的優缺點。同時,融資企業通過與盡職調查人員交涉,也會了解投資機構的盡職調查方式、溝通形式、對本企業的認同度等。因此,融資企業要抓住這個機會,係統了解未來可能建立合作關係的投資機構的風格與偏好。當然,融資企業也可以借這個機會,對投資機構已經完成投資的項目進行深入了解。如果說在拿到投資意向書階段,融資企業與投資企業還處於客氣寒暄的狀態,那麽進入盡職調查階段之後,融資企業與投資企業就可以劃入同一陣營,彼此之間應該增進了解,及時發現各種問題。

如果在盡職調查階段,投資機構產生了較強的投資意願,或者存在外部競爭者,一般會采取邊開展盡職調查邊談判的方式,發現融資企業存在的問題,逐步瓦解融資企業的高估值。隨著盡職調查結束,投資協議的關鍵條款也基本確定下來。但也有些投資機構會在盡職調查結束之後再商定投資協議。

盡職調查關係著企業能否順利獲得投資,企業估值是否準確,項目運作是否順利,所以,企業必須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資料準確、可靠。同時,企業盡職調查涉及內容頗多,屬於企業最高級別的調查,要求參與人員能盡到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