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企業融資:股權融資×債權融資×IPO上市×並購融資

§§4.3.1 設立股份公司

對於企業來說,IPO上市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募集資金的方式,但IPO上市並非易事。企業想要成功完成IPO上市,首先要了解IPO上市的流程,大致包括設立股份公司、IPO上市輔導、籌備與申報、IPO核算、促銷與發行、掛牌上市交易等幾個階段。

首先是設立股份公司,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種是發起設立,一種是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指的是由發起人認購公司發行的所有股份,然後設立公司,在這個過程中社會公眾不參與股份認購。

募集設立指的是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發行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通過這種方式設立公司。因此,募集設立又可以劃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一種是公開募集設立。

◆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不少於2人,不超過200人,其中半數以上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少於500萬元。如果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如果是通過發起設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全體發起人認購的總股份,這裏所說的發起人必須是在市場監管局登記的發起人。公司發起人首次出資額之和在注冊資本中的占比不能少於20%,其餘部分在兩年內繳足,繳足前不能向他人募集股份。

從原則上講,發起人、認股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不能抽回資本,除非遇到以下情形:約定的期限到期後沒有募足股份,或者發起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定不設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