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的板不同,IPO核準程序也不同。下麵我們對主板上市與創業板上市的IPO核準程序進行具體分析。
◆在主板上市的IPO核準程序
(1)申報。
發行人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製作IPO申請文件,尋找保薦人或者保薦機構進行保薦,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申請。如果發行人所在的行業比較特殊,還要提供管理部門的相關意見。
(2)受理。
中國證監會收到公司提交的IPO申請文件後,會在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初審。
中國證監會決定受理後,會安排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在初審過程中,中國證監會會向發行人注冊地的省級人民政府與國家發改委征求意見,向前者確定是否同意發行人發行股票,向後者確定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管理的規定。
(4)預披露。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十條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請文件後,應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預先披露有關申請文件。”因此,發行人應當在證監會受理了申請文件之後,在發審委審核文件之前,在中國證監會網站對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進行預先披露。發行人可以在企業網站刊登招股說明書(申報稿),並且保證披露內容與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的內容完全一致,而且披露時間不能早於中國證監會網站的披露時間。
(5)發審委審核。
相關職能部門對發行人提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初審後,由發審委組織召開發審委會議對申請文件進行審核。
(6)決定。
中國證監會按照相關規定對發行人的發行申請做出予以核準或者不予以核準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如果證監會的決定是予以核準,發行人應當在6個月內發行股票,超出這個時間,核準文件就會失效,發行人想要發行股票需要重新提交申請文件,由證監會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