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等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後,公司的股東、董事會就會立足於公司發展戰略,組織聘請法律、財務、人力資源管理、企業管理等領域的專業人才研究製定公司重組方案,而公司重組的主要方式就是並購。下麵對公司並購的基本概念與主要方式進行具體分析。
◆公司並購的概念
公司並購指的是一家公司或若幹家公司對其他公司的產權進行重組的商業活動,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兼並,一種是收購。
(1)兼並(Merger)
兼並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吸收兼並,一種是創立兼並。吸收兼並可以視為吸收合並,指的是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公司合並,其中的一家公司吸收了其他公司成為存續公司;創立兼並可以視為新設合並,指的是兩家或者兩家以上的公司通過合並形成一家新公司,原有的公司同時消失。
(2)收購(Acquisitions)
收購指的是一家公司通過購買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股份獲得該公司的控製權或經營管理權,另一家公司會繼續存在,不會完全消失。按照收購標的的不同,收購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資產收購,一種是股份收購。其中,資產收購指的是並購公司購買目標公司的所有資產或者部分資產,將目標公司變成自己的一部分;股權收購指的是並購公司購買目標公司的所有股份或者部分股份,將目標公司變成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收購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現金並購,一種是換股並購。其中,換股並購指的是並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用自己公司的股票交換目標公司的股票,最終將目標公司收為已有。
◆企業並購的四種路徑
(1)協議並購
協議並購指的是並購方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與目標企業確立交易條件,簽訂並購協議,最終完成對目標企業的並購。根據目標企業的不同,協議並購又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上市公司的協議並購,一種是非上市公司的協議並購。從本質上看,這兩種並購方式沒有太大區別,隻是上市公司的協議並購需要遵循《上市公司並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5號)等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