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笑蘭是北京的一位管理谘詢師,善於演講的特長使笑蘭成為行業裏嶄露頭角的新人。這個時代,隻要出書立著就有可能成為品牌人物而變得身價不凡,笑蘭也苦思創作作品。好事從天降,一天她接到一個海南的電話,邀請她在一本由“集體創作”的書上署名,並且將會給她2萬元的“署名費”。笑蘭納悶,雖說自己渴望著書立傳,但是,世上怎麽能夠有這樣好的事情,“別人幫助自己寫了書,還要給自己好處費?什麽叫做集體創作?集體創作的書又會是什麽樣?”好奇心下,笑蘭要求先看一看書的目錄和書名。
看了書名和目錄,笑蘭發現了問題。原來,這本書名是模仿自己正在讀的一本暢銷書,八個字的書名和那本暢銷書僅有兩字之差,稍不注意,就會誤以為是那本暢銷書。這個“集體創作”的作品的目錄幾乎是那本暢銷書的翻版,好像是照貓畫虎的模仿複製品,就如同把“東施效顰”改成了“北施效顰”,把“鸚鵡學舌”改成了“八哥學舌”。更加讓她感到好笑的是,這本書的實質就是講兩個字——誠信。而這個集體創作組隻看到暢銷書帶來的好處,卻沒有看到書中傳遞的理念。笑蘭質疑:“為獲取利益,而巧妙地借用別人的品牌,這和偷竊有什麽區別?他們講什麽誠信?和這樣的人打交道產生的後果不可預測!在一本剽竊的作品上署名,不但會毀掉在谘詢界創立的誠信,自己的良心都不會安靜!”雖然出書立著能夠讓她迅速出名,但是,這種知識偷盜的行為讓笑蘭感到可恥,她拒絕了對方的邀請。
兩年之後,笑蘭所主持的專欄讓她贏得了名望,她成就了自己個人的品牌。今天,她已經擁有了自己的谘詢公司,誠信是她的公司的價值核心。一次偶然的機會,她結識了那本暢銷書的作者,得知要她署名的書已經被作者起訴。來自良心的真誠使得她免於成為被告,也成就了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