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陳出新,是以“奇”取勝的核心。出奇,往往可以弱勝強,以小勝大。
“可口可樂”自1886年問世以來,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歲月中,一直獨霸美國飲料市場,是飲料王國中名副其實的巨人。
繼可口可樂問世後,一個名叫凱萊布·布拉伯漢的人把一種叫做“布拉德”的飲料改名為“百事可樂”,向“可口可樂”發起挑戰。但是“可口可樂”太強大了,“百事可樂”隻能遠遠地跟在後麵。
隨著時光的推移,百事可樂逐漸變得成熟起來,它發現可口可樂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幾十年過去了,可口可樂的配方,它的經營原則,甚至裝可口可樂的瓶,都沒有任何變化。在亞特蘭大,可口可樂的經理們還配合那種古老、奇特的瓶子推出一種自動冷飲機,投入一枚5分硬幣,即可買到一瓶可口可樂。
百事可樂大膽地改變了自己的“包裝”,向市場推出一種12盎司的新型瓶裝的百事可樂(可口可樂為6.5盎司的瓶裝),售價也是5分錢一瓶,一時間,亞特蘭大城內到處是“五分錢買雙份”的喊聲。麵對百事可樂的挑戰,可口可樂束手無策,隻好大幅度降價。
百事可樂贏了“一局”,“一發而不可收”——它針對可口可樂的“老傳統”形象,發動廣告大戰,把自己描繪成“年輕、富有朝氣、富有進取精神”,仿佛喝了百事可樂,人也會變得朝氣蓬勃一樣,而喝可口可樂則成為“因循守舊、不合時尚”的象征。百事可樂的銷售額猛增,待到可口可樂對此做出反應時,百事可樂已牢牢地鞏固了自己的“陣地”。
百事可樂的壯舉,可謂出奇不窮,出神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