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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目標,持之以恒

沒有目標的人生是無聊、可悲的,不過,有了目標但導向錯誤或者不切實際,也難以體現一個人的人生價值。

在生活中,我們要樹立明確的目標,投入實際的行動,才能獲得成就感和滿足感。並且,由於你的欲望和需要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有些目標將會實現,而有些目標將不再對你有吸引力,因此你必須經常反省自己的欲望,修訂自己的目標,並培養出強烈的動機和熱情,朝你心中向往的那個方麵前進。這是你對自己的挑戰,與其他任何人都無關。

為了製定適宜的目標,應該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目標的明確性

有些人也有奮鬥的目標,但是他的目標是模糊的、空泛的、不具體的,因而也是難以把握的,這樣的目標同沒有差不多。

比如,一個人在青少年時期確定了要做科學家的目標,但科學的門類很多,究竟要做哪一個學科的科學家,確定目標的人並不是很清楚,因而也就難以把握。

目標不明確,行動起來就有很大的盲目性。

2.目標的可行性

生活中有不少人,甚至是天賦相當出色的人,就是由於確立的目標不明確、不具體而一事無成。

一個人確立奮鬥的目標,一定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確定,要能夠發揮自己的長處。如果目標不切實際,與自己的自身條件相去甚遠,就不可能達到。為一個不可能達到的目標而花費精力,同浪費生命沒有什麽兩樣。

為了製定實際的目標,最重要的就是分清欲望和需要。

人們通常把欲望和需要混為一談,以致於看不到真正的、本質性的東西。由於這種混淆容易扭曲人們對成功的界定,因此必須把真正需要的事物與那些我們不需要、但僅僅是欲望對象的事物區別開來,這是很重要的。

就像柏拉圖所說的那樣:“在奢侈品不被需要、必需品也成為多餘時,人生是最幸福的。”為了生存,我們都必須滿足自己基本的需要。然後,人們熱衷於繼續努力去實現這些最終欲望或得到奢侈品,但它們不是幸福的真正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