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跨境電商業務一本通

§§第一節 跨境電商的含義

跨境電商的全稱是跨境電子商務(Cross-border Electronic Commerce),指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在我國,跨境電商特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我國出口企業與外國批發商、零售商通過互聯網進行線上產品展示和交易,線下按一般貿易等方式完成貨物出口,即跨境電商的企業對企業出口仍屬傳統貿易範疇。)(不含進口),具體是指我國出口企業通過互聯網向境外零售商品,主要以郵寄、快遞等形式送達的經營行為,也就是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境外消費者的出口。(《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商務部等部門關於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9號文,2013年8月21日。)根據國家海關總署〔2014〕12號文件規定,跨境電商在海關的監管方式代碼為“9610”。

跨境電商的含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買賣雙方分屬不同關境

關境的全稱是海關境域,也叫稅境。它是指實施同一海關法規和關稅製度的境域,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行使海關主權的執法空間。一般情況下,關境等於國境,但又不是絕對的。

鑒於此,買賣雙方分屬不同關境,可以通俗地理解為商品銷售是要“過海關”的。

2.需要通過跨境物流送達

商品過海關需要通過跨境物流遞送才能最終達成交易,因此它屬於一種國際商業活動。

3.跨境電商有各種不同分類

從進出口方麵看,跨境電商可以分為出口跨境電商和進口跨境電商兩大類;從交易模式看,跨境電商可以分為B2B(企業對企業)、B2C(企業對個人)、C2C(個人對個人)三大類;從E貿易(所謂E貿易,是指位於河南省保稅物流中心的鄭州市跨境貿易電商服務平台。2012年9月,我國推出上海、杭州、鄭州、寧波、重慶五個跨境貿易試點城市;其中,鄭州為全國唯一綜合性E貿易試點城市,實行境內關外的保稅政策。)方式看,跨境電商可以分為E貿易跨境電商和一般跨境電商兩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