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於有關稅收方麵的問題,是頗感頭痛的。不要說企業的領導往往搞不懂,就是經常和稅務部門打交道的會計人員,誰也不敢自己就說“懂”。
有人曾經說過這樣比喻:會計人員看到稅務官,就好像汽車司機看到交警一樣。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原因主要在於,雙方的服務與被服務關係沒有理順,借用一句廣告語就叫作:“通則不痛,不痛則通。”
這和我國目前的稅收代理製度有關。如果有一天企業把有關納稅事務全部交給了稅務代理,並且稅務代理又完全能夠認真負責地為企業服務的話,這個“痛”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我國稅收部門以前對企業實行的一直是稅務專管員製度。專管員的工作,自然是為稅務局服務的,可是,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卻進行著企業稅務代理活動。這樣,稅務專管員就可以莫名其妙地擁有企業給他的、本來是應該由稅務代理才能夠享受的稅務代理權限。
這種“雙方代理”行為,在我國民法中是屬於明令禁止的行為,可是在稅務專管員這一製度中,卻堂而皇之地存在了好多年。
這種現象的出現,必然會使稅務專管員的“權力”無限膨脹。在會計人員的眼睛裏,稅務專管員就是“稅務局”,他的一言一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決定企業納稅行為的發生。這就難怪會計人員看到“稅務局”,就像“老鼠看見貓”了。有的企業領導和會計坦言,隻要一聽說是稅務局來電話,也搞不清到底是國稅局還是地稅局、是市局還是分局,心裏就幾分緊張,腦子裏總是在反複思考有沒有什麽地方犯了錯誤。
在這種製度下,稅務專管員貪汙受賄的大有人在。
41歲的稅務專管員蔡俊文,多次利用職務便利,“撮合”自己分管的納稅單位與朋友“搞項目”,自己從中牟利,被上海市閘北檢察院起訴,並以受賄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這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