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財務部門掌握的無價之寶,當然是值錢的東西。但是,發票不是玩具,“玩弄”發票是要引火燒身、自取滅亡的。
2001年9月4日,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黃鴻開、黃鴻永兄弟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2年間,他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高達4.5億元人民幣。
檢察機關指控,黃氏2兄弟在1997年5月到1999年9月間,以汕尾市永嘉時裝針織廠、汕尾市港宇時裝針織有限公司的名義,多次接受潮陽市富大實業有限公司等虛開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並為汕尾市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等虛開銷項增值稅專用發票。
據統計,2人在不到2年的時間內,共接受虛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524套,金額3.9億元,稅額6600元,價稅合計4.5億元。共造成國家稅款損失4900萬元,2人先後得贓款83萬元。
2001年4月24日,遼寧省鞍山警方通報了市公安局稅偵分局一大隊於當年3月偵破的、該市新中國建立以來最大的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犯罪嫌疑人翟廣瑞被逮捕,另一犯罪嫌疑人楊翠麗在逃。
據查,犯罪嫌疑人翟廣瑞、楊翠麗為夫妻關係,都是遼陽縣劉二堡鎮轉軸村農民。2人自從1998年以來先後開辦了5家公司,以贏利為目的,使用大頭小尾、陰陽票等惡劣手段,大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僅當時查實涉及的7家單位(實際涉及單位140餘家,當時還沒有查完),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577份,價稅合計5230餘萬元,給國家造成直接稅款流失達757餘萬元。
據稱,犯罪嫌疑人翟廣瑞、楊翠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其涉及麵之廣是從未有過的,包括遼寧、北京、江蘇、山東、內蒙古、黑龍江等的18個市。另外,涉及用票人也極為複雜,從供銷業、財會人員到廠長、經理及至社會下崗及閑散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