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江蘇省新沂市檢察院的一份辦案材料表明,80%的青少年案件與網絡有關,不是利用網絡進行犯罪就是因網絡而起,而這又與中小學生上網不懂得自我保護密切相關。
這一結論可以和中山大學的一份調查報告相印證。2008年初,香港藝人“豔照門”事件發生後,中山大學對廣州市青少年上網安全性進行了一次廣泛調查。他們在2008年3月8日公布的調查報告表明,廣州市中學生接觸色情資訊及性騷擾的發生率,所有指標都比5年前香港的同一調查結果高出許多,有的項目甚至要高出3倍。這一結論讓所有成年人感到震驚。
具體數據是:有12.9%的孩子(男生11.6%,女生16.2%)照片或視頻曾經被人接入色情網站供人瀏覽;78.2%的孩子在並非自願的情況下至少遭受過1次以上“不停收到帶有猥瑣成分文字、語音訊息、圖片或影片猥褻信息傳播”;74.2%的孩子曾經不止1次碰到有人在網上“吹噓自己的性經驗或談論猥瑣性話題”;78.7%的女孩“被對方死纏爛打約見麵”,男孩的比例高達50.7%;近50%的孩子被網友“借故追問性經驗”;25.8%的孩子(男生23.2%,女生29.4%)在不自願情況下被對方網友要求“裸聊”。總之,情況“相當嚴重”。
而在遇到上述問題後,這些孩子雖然感到“生活環境不安全”、“心理上受到傷害”、“憤怒”、“無奈”,但還是有高達55%的比例選擇“不出聲,當沒事”;30%以上的孩子根本就“不知道怎麽處理”。
上述數據表明,中小學生上網時普遍不知道怎樣進行自我保護,迫切需要社會力量的介入來幫助他們。尤其是父母,如果能及時告誡孩子對網絡信息持一種保留態度,不要隨便將自己和家人的資料向外透露,在網上接觸到色情資訊、性騷擾等侵害時千萬不要自責,而是要勇敢地向父母和老師尋求幫助,就會最大限度地降低這種侵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