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比賽場館及相關設施建設,是遵循國際奧委會和各國際單項體育協會的技術要求、結合我國國情和北京市建設發展的實際、吸取其他奧運會舉辦城市場館建設的經驗教訓,以及在《申辦報告》和《主辦城市合同》承諾的基礎上,加以精心規劃和製定的。
其主要精神體現在《北京奧運行動規劃》尤其是有關奧運比賽場館及相關設施建設的內容中。
為了了解這方麵的完整信息,下麵以《北京奧運行動規劃》為依據進行介紹。
原則、內容和布局
基本原則
第一,場館的規劃設計,既要有利於奧運體育比賽,又要充分考慮賽後利用。
在滿足比賽期間國際奧委會技術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發揮奧運場館的社會效益,使之與廣大市民日常健身的需要相結合,並便於賽後開展文化、體育、會展、商貿、旅遊、娛樂等活動。
第二,堅持勤儉節約,力戒奢華浪費。
所有場館設施建設的規模、位置、數量要逐一進行論證,能夠利用現有場館進行改建、擴建的就不新建,能搞臨時性場館的就不搞永久性場館。
第三,創出體育建築精品。
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努力探索建築技術、藝術與環保的有機結合,為首都留下獨特的奧運遺產。
建設內容
奧運會比賽計劃使用場館37個,其中北京地區32個、京外地區5個。
在北京32個比賽場館中,新建19個(含6個臨時賽場),改擴建13個。此外,還要改造59個訓練場館及配套建設殘奧會專用設施。
京外地區的5個場館項目中,青島國際帆船中心、天津體育場、秦皇島體育場為新建項目;沈陽五裏河體育場、上海體育場為改造項目。
布局方案
呈“一個主中心加三個區域”的分布格局。